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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6-06-03 12:03:00

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6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榔梨工业园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标识码:4143014322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公办高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等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简介:学校位于湖南省会长沙,是一所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世界500强企业——三一重工独资创办的非营利性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湖南省“双高”建设高校。学校坚持党建引领,植根湖南省优势产业,构建了与企业岗位无缝对接的人才培养体系,真正实现“所学即所用,毕业即就业”。依托三一集团强大的产业背景,已为社会输送数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近年来,学校荣获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骨干专业、国家级校企生产性实训基地等多项国家级、省级重要荣誉和项目,为学生打造了从优质就业到持续发展的坚实平台。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体育类以及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6年面向湖南、江苏、浙江、安徽、湖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河南、河北、江西、广西、贵州、山西、甘肃、青海、广东、辽宁、山东等省份招生,(实际招生省份及计划以最终审核通过为准),招生计划分配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6年招生专业

各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2026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十三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原则上不予录取的专业: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二)为避免影响就业,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

十四  思想品德考核相关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ab79094710bebd67099c229e079cadef.png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十五 对于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进行录取。投档比例根据各省份投档工作要求执行。录取过程中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对于分数相同考生根据投档信息中同分排位位次顺序录取,考生同分排位位次根据各省位次排序原则产生。 若已进档考生因分数不够,出现所有已填报专业均不能录取的情况: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各专业录取情况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录取结束后不再进行其他退档。

第十六条 报考学校体育类的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相应体育类专业联考及高考。投档比例根据各省份投档工作要求执行。进档考生,按体育类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同分考生根据考生投档信息中该省份同分排位位次顺序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学校转专业相关规定,对于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转专业调整。

十八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学金、贫困生学费减免政策,其中国家奖学金1000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学年,一等助学金4800/学年、二等助学金3700/学年、三等助学金2600/学年;同时学校每学期提供大量勤工俭学岗位。每年9月前,学生可提交相关资料向户口所在地学生奖助管理中心申请助学贷款,最高可申请20000/学年。

十九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十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二十一 章程适用于我校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解释权属于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二十二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榔梨工业园                

邮政编码:410100 

招生咨询电话:0731-86887789/85251015

招生咨询邮箱:syzyzjc@163.com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zjc.sanyedu.com/

监督投诉电话:0731-8525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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